关于印发《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设立及改建、扩建审批办法》的通知
2006-07-08 20:12  文章来源:徐风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各区县(自治县、市)商贸流通主管部门、经开区产业发展局、高新区经济局:

  《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设立及改建、扩建审批办法》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(渝文审〔2006〕1号)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宣传贯彻并遵照执行。



二○○六年五月十九日
Print